《记得》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。
当时知道了方同学在新专辑里翻唱了这首歌,
很兴奋,便立刻去听。
说实话,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时候,
我覺得有點難以接受,
有一點點失望,因爲它跟我想象得很不一樣。
但是我在聼第2遍的時候,我卻覺得它很特別。
《記得》這一曲在他整張充滿溫情和陽光感的新專輯裏顯得格外的不和諧。
其實記得這首歌的前半部分的編曲很驚艷,
只是它被改得太壓抑,壓抑得讓人覺得絕望。
也許正因爲這種不美好,很多很多人都不喜歡這一首歌。
的確,這一首記得,讓人越聼越覺得有壓力。
我覺得它完全顛覆的原曲而賦予了一種新感覺。
就像我說的,聼他的記得會想哭。
記得這首歌,其實歌詞最傷人。
兩個相愛的人
等著對方先說分開的理由
整張專輯中,
我最不喜歡的一首歌就是記得。
卻也是反復次數最多的。
人究竟是個矛盾的動物。
我覺得可惜,非常可惜,
可啦思刻應該能夠做得更好,
可是大同也畢竟只是個商業歌手而已。
我是因爲愛上他的聲音所以愛他的歌。
所以我並不介意這些瑕疵。
我相信大同會在未來創作出屬於自己的狂潮。
我總是願意去相信我所喜歡的人。
即使在你走了以後,即使在我被騗被傷害以後,
這個習慣卻總是改不掉的。
誰還記得是誰先說永遠的愛我
以前的一句話是我們以後的傷口
你忘了.
我卻記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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